南京律师事务所解析同居解除案的财产分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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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迎刃而上,为您争锋——解除同居,财产分割有妙招

  同居易,分手难,财产怎分割?

  同居关系结束时,财产分割问题往往成为焦点。在南京,类似纠纷屡见不鲜。那么,如何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合理分割财产呢?以下是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分享的一些实用的干货,供您参考。

  明确同居财产分割原则

  首先,我们要明确一点: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,但不意味着财产分割无据可依。在解除同居关系时,涉及的财产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:

  个人财产:各自持有的个人财产一般归各自所有,除非有证据证明另一方有财产混同行为。

  共同财产:对于共同购置的财产,如无法证明出资比例,则视为共同共有,一般均分。

  案例分析:房产分割

  以南京市一起同居析产案件为例:小王与小张同居多年,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,但产权证上只写了小王的名字。分手后,小张要求分割房产。法院最终判决小张享有房产的部分所有权,因其能够证明自己的出资份额。

  债务处理: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

  除了财产,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也需要妥善处理。如果一方为共同生活支出产生了债务,双方都有责任承担。比如,小李与小黄同居期间,小李刷信用卡用于两人共同生活,这个债务需要共同偿还。

  赠与财产:有证据才有效

  在解除同居关系时,如果涉及到赠与财产的纠纷,法院会重点审查赠与的证据。例如,一方主张另一方在同居期间赠与其财物,但如果没有充分证据支持(如聊天记录、转账记录等),很难被认定。

  专业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:您的得力助手

  面对复杂的财产分割问题,专业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介入尤为重要。他们不仅能帮助您理清财产脉络,还能在法庭上为您争取最大利益。在南京,像徐海燕律师团队这样的专业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,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技能,是您值得信赖的选择。

  预防为主,留存证据

  当然,最好的方式还是在同居期间就注意预防。建议保留所有的财务记录、转账凭证以及购房合同等重要文件,以便在解除同居关系时有据可依。

  结尾

  同居关系解除时的财产分割并非简单的事情,但只要掌握了正确的方法和原则,就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。如果您在南京遇到类似问题,不妨咨询专业的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,让他们为您提供最有力的帮助和支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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