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律师事务所解析:赠与小三的财产,小三去世后能否追回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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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在现代社会中,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出轨并擅自将财产赠与“小三”的情况时有发生。当“小三”意外去世后,原配是否还能追回这些财产呢?这是一个涉及到法律和道德的复杂问题。本文将从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角度,探讨这一问题的答案。

  ### 一、法律背景及基本原则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,双方对该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。但是,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的重要处理决定,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,取得一致意见。如果一方擅自将共有财产赠与第三者,侵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,这种赠与行为应属无效。

  ### 二、案例分析:小三去世后的财产追回问题

  让我们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来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。高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多次通过微信和银行卡转账,向婚外异性周女士赠与了数万元人民币。高先生的妻子赵女士得知后,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确认高先生对周女士的赠与行为无效,并要求周女士返还所收到的财产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高先生对周女士的赠与行为无效,周女士应在规定时间内返还财产。

  这一案例中,关键点在于高先生的赠与行为超出了日常生活所需,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,违反了公序良俗。因此,即使周女士已经去世,她所接受的赠与财产依法也应返还给赵女士和高先生。

  ### 三、法律依据及判决思路

  1. **赠与行为的法律效力**:

  - 夫妻共同财产基于法律规定产生,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处分重要财产。

  - 根据民法,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高先生的赠与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,因此无效。

  2. **赠与行为的无效性后果**:

  -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,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。

  - 周女士基于无效赠与所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赵女士和高先生。

  3. **案件审理中的关键点**:

  - 法院确认高先生对周女士的赠与行为无效。

  - 周女士应在判决生效后的十日内一次性返还原告赵女士财产。

  ### 四、实际操作中的建议

  对于类似情况,律师建议如下:

  1. **证据收集**:

  - 收集银行转账记录、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,证明赠与行为的存在及其性质。

  - 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,以便在法庭上得到支持。

  2. **法律咨询**:

  - 遇到类似问题时,应及时咨询专业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,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维权途径。

  - 律师可以帮助你制定详细的诉讼策略,提高胜诉几率。

  3. **协商解决**:

  - 如果可能,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,避免诉讼带来的时间和经济成本。

  - 协商不成时,再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。

  ### 五、总结

  当夫妻一方将共同财产擅自赠与“小三”,“小三”去世后,原配仍有权追回这些财产。关键在于证据的收集和法律的适用。在实际操作中,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,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维护。希望本文能为广大读者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和帮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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